(1) 每个佛罗里达学院系统机构应在其指定的服务区域与每个地区学校董事会合作,建立一个或多个早期大学课程. 在本节中使用, “早期大学项目”指的是一个结构化的高中加速项目,在这个项目中,一群学生被全日制注册为大专以上的课程,以获得副学士学位. 大学早期课程必须优先考虑作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课程. 1007.25 副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 (2) 每个地区的学校董事会和其当地的佛罗里达大学系统机构应签署一份合同,在双方同意的地点建立一个或多个早期大学项目. 如果该机构没有在其指定的服务区域与地区学校董事会建立一个项目, 另一个佛罗里达大学系统机构可以与该地区学校董事会签订合同来建立该计划. 该合同必须在每学年的1月1日之前执行,以便在下一学年实施该计划. 合同必须:(a) 确定要纳入早期大学课程的年级水平.
(b) 描述一下早期大学项目, 包括所提供课程的描述, including online course availability; the high school 和 college credits earned for each postsecondary course completed; student eligibility criteria; 和 the enrollment process 和 relevant deadlines.
(c) 描述方法, 媒介, 以及每年通知学生及其家长早期大学课程可用性的过程, 与参与项目相关的投资回报, 以及(a)和(b)段所述的信息.
(d) 确定授课方式和所有课程的讲师.
(e) 确定学生咨询服务和进度监控机制.
(f) 建立有关学生表现结果的项目审查和报告机制.
(g) 描述实施早期大学计划的资金安排条款.
(3) 每个参加早期大学课程的学生都必须签署一份学生绩效合同,该合同必须由学生本人签署, 父, 以及学区和适用的佛罗里达学院系统机构的代表, 州立大学, 或其他根据第(4)款参与的机构. 履约合同必须包括课程安排, by semester; student attendance requirements; 和 course grade requirements.
(4) 除了在本节下执行与当地佛罗里达学院系统机构的合同外, 地区学校董事会可以签订合同,与州立大学或有资格参加威廉L. 博伊德, IV, 有效获得学生教育资助计划, 这是一所位于该州并获得特许的非营利性独立学院或大学, 由南方学院和学校协会的学院委员会认可,授予学士学位. 该大学或机构必须符合第(2)及(3)款所指明的规定.
(5) 特许学校可以直接与当地佛罗里达学院系统机构或根据本节授权的其他机构签订合同,在双方商定的地点建立早期大学课程.